江苏南通为沿海开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发布时间:2015-02-11

  随着江苏省沿海开发的深入推进,南通市正处在一个崭新的黄金发展期。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各类矛盾也日益滋生和集中凸显。为此,南通市检察机关积极强化检察职能,围绕“大发展、大建设、大载体”,努力当好“服务员、监督员、引导员”,为沿海开发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当好服务员,为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提供司法保障。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各个县(区市)有不同的侧重点,全市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开展了不同的特色服务。如海门市检察院在港新区专门设立第四检察室,归口受理“涉海”控告申诉、咨询事项,及时转交线索查办“涉海”政策执行中的职务犯罪行为,为各项产业政策的顺利实施打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当好监督员,促进保障重大工程和城镇建设。南通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监督职能,重点监督工程招投标环节、工程材料供应环节、计量经费审批环节,确保人财物各方面不发生职务犯罪行为。重点加强对崇启大桥建设工程、洋口港管线桥工程、海洋铁路工程、太阳岛工程等沿海开发117项重点工作和100个重大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监督,保障重大项目资金安全。房屋拆迁是各类案件多发领域,为保障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南通市所辖各基层检察院在房屋征收建设一线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执法监督等工作,监督、促进征收安置工作依法规范进行。针对沿海开发中面临大量企业用工、劳务保障、土地补偿、合同纠纷、环境污染等社会民生问题的状况,南通市检察机关强化沿海开发形势的研判和预警工作,不断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坚持与当地纪委、政法委、行政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动,努力实现矛盾化解手段的梯次叠加。

  当好引航员,推动有关部门保护生态环境和滩涂资源。为引导在经济发展中建设生态文明,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水平,南通市检察院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美丽南通护航工程”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同时,与南通市中级法院、南通市法制办、市环保局等部门出台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实施意见,确立了环境公益诉讼等机制。南通市检察院以及下辖的如皋、海安、如东、通州等基层检察院设立派驻检务站,就执法办案中发现的采砂管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治理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踪督办,促进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