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生根服务沿海开发

发布时间:2014-11-11

  “以前许多需要到连云港海事局甚至江苏海事局才能办理的海事业务,现在在盐城就可以直接办理,省却了行政相对人大量舟车劳顿之苦,而且也提高了办事效率。”11月7日,在盐城海事局“简政放权提升效能服务盐城沿海开发”新闻发布会上,该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严进军郑重发布消息。

  “大道至简,明政善为”。为进一步提高盐城海事的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工作效能,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该局主动作为,积极争取,把优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在上级海事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推出了一系列简政放权、提高效能的便民利民举措。

  简化行政审批层级

  盐城海事局成立于2004年10月28日,成立之初到2013年,一直由连云港海事局管理,大部分涉及海事的行政审批事项盐城海事局仅有受理权限,审批要到连云港去办理。

  随着盐城外向型经济的不断发展,港口规模不断扩大,为了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该局积极向上级争取简化行政审批层级。经过不懈努力,交通运输部于2013年9月24日下发了《关于调整盐城海事局工作关系的通知》,明确盐城海事局管理关系由连云港海事局调整为江苏海事局。随后,江苏海事局与盐城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起,盐城海事局全面行使盐城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国家海事监管工作,实现了行政审批层级的简化。

  完善事权管理范围

  管理关系调整后,该局开始全面履行江苏局分支局职能,在五个方面完善了管理事权,也使得以前需要到连云港或南京才能办理的海事业务,在盐城就可以直接办理,省却了行政相对人大量时间和物质成本。

  该局全面承担盐城海上搜救职能。盐城海上搜救中心成立于2005年,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设在盐城海事局,以前主要是配合、协助连云港海事局在盐城海区的海上搜救活动。盐城海事局管理关系调整后,盐城海上搜救中心也全面承担起盐城海区的海上搜救职能,盐城海上各类人员救助具体由设在盐城海事局的盐城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协调指挥,提高了搜救指挥效率,更加有力保障了盐城水上人员安全。

  该局实现了船舶登记本地化,盐城籍海船无须到外地海事机构办理船舶登记,实现船舶登记本地化,截至目前,该局已登记110艘盐城籍海船。2014年4月21日中国海事局正式授权盐城海事局开展港口国监督检查,所有进出盐城港口的外国籍船舶由盐城海事局负责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8艘外国籍船舶,并对1艘重大安全隐患船舶实施禁止离港措施。

  与此同时,实现了航运公司管理本地化,使盐城辖区航运公司在本地就能解决公司管理相关审批事项;船舶吨位丈量复核也实现本地化,截止10月底该局已对70余艘船舶开展了吨位复核;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也本地化,截至目前,该局已对26艘次新建造船舶进行重要日期确认。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盐城海事局为进一步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在职能许可范围内专门推出了一系列提高效能、优化行政审批的具体举措。一是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全面实现网上申报。申请单位无需现场申请,无需再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实现远程、无纸化办公。二是积极推行电子签证。船舶签证申办人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船舶进出港签证,节约了成本和时间。目前,船舶电子签证注册率已达到60%以上。三是简化了部分办事程序。一般等级以下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5万吨级以下码头建造及其他涉水工程的通航安全评估和水工许可、船舶进口岸申请,以及超大型船舶审批、航行秩序维护和管理均由该局直接办理,无需再去上级海事机构办理。四是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一年多来,陆续取消了船舶修造水上拆解地点审批等10余个行政审批事项;稳妥做好江苏海事局下放的非国际航行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管理工作,该局登记的海船现已全部在盐城申请办理该证书。

  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简政放权是件大事,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当前深化改革的形势下,盐城海事局将进一步转变职能、方便港航企业、服务群众,为服务盐城沿海开发、促进临港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