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党委举行“严以用权”专题第一次集中学习研讨

发布时间:2015-11-04

  10月30日,集团党委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以用权”专题第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会,集团党委成员、本部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丁建奇主持会议并作重点发言,其他集团党委成员作补充交流发言。

  丁建奇总经理作重点发言,他表示,在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努力转型升级、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谋划“十三五”发展的关键时期,国企的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严以用权”是严格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大原则问题,也是干事创业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

  丁总谈到对“严以用权”的认识时指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严以用权”的要求和省委罗志军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有以下几点值得深思: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不存在没有责任的权力。有的干部往往在要权时想不到责任、在用权时想不到责任,到追究责任时才后悔没有谨慎用权,悔不当初。二是要自觉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省委、省政府对国有企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高度重视,有一系列的明确要求。今年以来,集团党委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会、董事会、经营层的决策边界和议事规则,也为领导定了规矩,作为集团负责人必须贯彻执行好。集团党委近几年也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带头执行。三是用权要接受监督,决不能以权谋私。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会产生腐败,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监督。同时要时刻牢记公权不能私用,做到公私分明。国有企业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握有一定的权力,在基建工程招投标、土地发包、饲料集中购销、物资采购、资金使用、项目投资等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都要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互相制约、透明操作,规范行使权力。如为一己私利拿原则做交易、甚至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不惜牺牲企业的利益,那么必然会产生腐败,迟早会暴露问题。近期被查处的部分国有企业的腐败案例无不说明这一点。

  丁总强调,要做到严以用权,首先,要学深学透习近平总书记、省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带头学法、用法、尊法的要求,端正自己的思想态度,正确认识权力,正确对待权力,树立强烈的按规则、按制度办事的意识,根除特权思想,确立在制度面前认人平等的思想,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集团党委制定的规章制度,要求大家做到,首先自己要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首先自己不做。第二,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作为国企的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权力,不断提高运用法制思维、法制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筑牢依法用权的屏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不超越权限办事。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决策边界规范决策、谨慎决策。第三,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守住不以权谋私的法律底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慎独慎微。在工程招投标、土地发包、饲料集中购销、资金使用、项目投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制度办、按制度执行,坚决做到不打招呼、不批条子。管好亲属、身边的人,不参与本企业的经营业务。从严要求自己,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集团六项规定,做到公私分明。

  学习研讨中,集团党群处处长胡云明和集团企管处处长孙檀松分别作了重点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