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建奇总经理检查101大院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21

  

  8月20日上午,集团公司总经理丁建奇冒雨到南京中山北路101号大院检查安全。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处处长孙檀松、办公室主任赵晓龙参加检查。

  南京中山北路101号省级机关大院原是省商业厅、省粮食局以及省供销社等多家省级机关办公场所,现集团公司是大院物业管理主任单位。大院主体建筑建成于1932年,已有八十多年历史,为原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建筑,存在消防设施先天不全、消防水压力不足、人员混杂以及住户用火等消防隐患,集团公司领导一直高度重视101大院的消防安全工作。

  在101大院,丁建奇总经理仔细察看了物业公司巡更记录、工作台账,要求在场的物业管理公司人员,巡更不能流于形式,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在配电房,丁总详细询问了配电房设备及电力线路改造后的供电情况,查看了员工电工证,叮嘱在场的电工,一定要加强检查,确保用电安全;丁总还认真察看了因给排水系统问题导致主体建筑墻体损坏的情况。

  在听取集团公司办公室相关人员关于101大院消防增压、给排水改造进展以及近期消防安全工作采取的措施情况的汇报后,丁建奇总经理强调,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给我们再一次敲响了警钟。安全工作这根弦要时刻紧绷,不能有丝毫懈怠!他要求,一是集团公司作为101大院物业委员会主任单位,要切实担当起责任,要确保自有房屋不出安全问题,还要督促物业管理各成员单位,共同管控好101大院的安全工作。要立即召开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二是要加强大院的日常管理,安全员要佩带袖章,加强巡查,尤其是对住户、食堂以及使用电器情况的检查,对每个用户都要告知安全要求及禁止事项。三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制度执行到位。四是要加快推进消防隐患的整改。办公室要落实专人跟踪消防水改造工程以及厕所水管改造事项,早日办妥手续,早日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