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研究部署法务工作

发布时间:2014-09-28

  9月26日,集团公司召开办公会专题研究法务推进工作,集团领导班子成员、监事会席宁、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丁建奇主持。会议学习了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法制工作、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传达了省国资委法制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集团推进法制建设工作。会议认为,为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势在必行,为此要设立法律事务管理部,加快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于2016年底前,集团公司及所属重要子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设置率和专职人员配备率100%,企业重要决策、经济合同和协议、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率实现100%,建立起与企业发展相协调、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法律事务工作制度和法制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能力和处理水平。

  丁建奇在讲话中指出,集团成立以来,企业法务工作逐步完善,在实践中探索法务工作与经营管理相融合,推动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维权,为集团改革发展保驾护航,起到了积极作用。当前,集团法务工作要根据省国资委法制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及省国资委确定的法制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工作制度,认真做好企业法务工作和风险防控,推进集团公司法务工作上层次、上水平。

  丁建奇强调,一是要夯实法务工作组织保障体系,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设立独立的法律事务管理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法务人员。二是要推动法务工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三项法律审核的工作机制,完善合同审查监管,梳理公司规章制度,从管理的层面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的意见与建议,要切实推行法律意见书制度,防范企业重大法律风险,形成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三是要统筹安排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与外聘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权限,提高整体法律事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