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11-17

  11月14日,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召开学习会,党委班子成员和集团本部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丁建奇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集团党委副书记田锁庆同志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他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一次重要会议,对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建设作了全面部署。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自觉学习、深入学习,做到学以致用;要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党委的凝聚力、向心力、决策力;要落实党规党纪,狠抓反腐倡廉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丁建奇指出,党中央第一次在党的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充分说明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国家发展中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的关键举措;是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法治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据;是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需要全民法治意识的提高,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全民守法需要同步推进。

  丁建奇强调,作为省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自觉学法、善于用法、模范守法,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高企业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学法: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学习,精读原文,邀请法律专家辅导,做好普法教育工作,可通过法律知识的考试来检验学习的成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用法:无论对外投资、生产经营、工程建设,还是企业改制、内部管理,都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防范风险,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企业管理水平。要加快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对重要经济合同、重要规章制度、重大经营活动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守法: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严守党纪,做法律法规的模范执行者;企业要合法经营,坚决不做违法的事,尽好社会责任。

  会议还传达了省委第十二届八次全会及全省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