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13苏沿海债”正式获批

发布时间:2013-01-23

  1月16日,集团公司“13苏沿海债”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

  “13苏沿海债”一期总额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为7年,将在12个月内择机发行。本次发债所筹资金将全部用于东台市条子泥Ⅰ期匡围工程的建设。集团公司将做好债券资金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偿债保障措施,确保债券本息按期兑付,力求资金成本最低化,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