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东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土地整治及沟渠建筑物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入库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2

1.招标条件

仓东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土地整治及沟渠建筑物工程项目已由 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承包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本项目招标人)为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保证本项目商品混凝土供应,现对本项目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一定数量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进入本项目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库,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对仓东土地整治项目(一期)土地整治及沟渠建筑物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选取一定数量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进入本项目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库,从库中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2家供应商为本项目优先提供混凝土供应服务,并明确先后顺序。本项目混凝土预估使用量为C25混凝土约25000m3,C30混凝土约9000m3(预估使用量供参考,最终以实际用量为结算依据)。

2.2招标数量:本次招标选取3家商品混凝土供应商进入供应商库。

2.3供货期限:暂定 120 日历天,一般情况下招标人提前24小时通知供货,投标人应按招标人通知时间、地点、足量供货,是否泵送按招标人通知执行,最终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具体以通知供货时间为准)。

2.4本项目限价:C30泵送商品混凝土(含运费不含泵送费)到工限价 430 元/ m³,C25泵送商品混凝土(含运费不含泵送费)到工限价420 元/ m³,混凝土抗冻等级 F50,抗渗等级 W4,抗冻、抗渗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另加泵送费 15 元/ m³(泵送费用为固定单价),泵送量按实计量。投标人投标并入选供应商库后视为接受以上限价。

2.5质量要求:所供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应严格执行并符合水利部、江苏省及省水利厅有关预拌商品水利工程混凝土管理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等要求,不限于以下《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9)、《水利工程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32/T 3261-2017)及江苏省水利厅《加强水利建设工程混凝土用机制砂质量管理的意见(试行)》。

预拌混凝土质量标准必须同时满足设计强度、耐久性(抗渗、抗冻、防碳化)等设计文件和《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20年版)的要求,未达到相关要求,投标人应立即整改且补偿损失,招标人有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的权利,具体条款在后续竞争性谈判时明确。

2.6计量方式:中标人混凝土出厂时一车一单,并标明型号、方量(混凝土密度2.36-2.38吨/立方,招标人现场地磅称重抽检,如抽重达不到理论重量,本批次供应混凝土按实测重量/混凝土密度2.36-2.38吨/立方作为测算方量结算)在施工现场进行签字验收,并作为结算凭证依据。

2.7付款方式:采取每月结算一次的方式,中标人每月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商品混凝土并提供相关服务后,在当月25号将结算单据提交招标人,经招标人审核无误后根据招标人、中标人及劳务机械分包单位签字确认的规格、数量及单价进行结算,支付当期结算货款的80%,剩余货款在供货全部结束后且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支付至全部货款的97%,预留3%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无问题后结清。中标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中标人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如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应提供延期证明,否则视作无效投标。

3.3投标人近3年(2019年9月1日以来)须具有单项合同商品混凝土供应量为10000m³及以上的水利水电、铁路、公路、市政、房建项目供货业绩。

3.4投标人须具有每天能完成商品混凝土1000m³以上的供应能力,具有生产加工场地,20辆以上混凝土运输车辆能力,保证混凝土供应及工程施工过程中混凝土的连续浇筑。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3.5投标人须根据项目所需混凝土强度及耐久性设计指标要求,提供投标报价对应的且满足设计文件及规程规范要求的配合比设计报告,并提供对应混凝土试块7天强度的检验报告,否则为无效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发包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经查实供应的商品混凝土强度指标及耐久性指标达不到合同文件要求,造成严重质量事故的;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5)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参加资格审查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则被授权委托人提供1.与投标申请人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2.本人身份证原件;3.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2022年03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4.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8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4)投标保证金: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将介绍信(加盖单位红章)、营业执照的电子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邮箱:109265313@qq.com;电话:15195320760。

4.3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份。

注: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时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2、凡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邮箱:109265313@qq.com、电话:15195320760,否则将取消其5年内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幢19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具体评分因素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亚洲城唯一指定官网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沿海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南工大产业园E1栋6楼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8251805701

招标代理人: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幢19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195320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