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丰公司沿海粮食仓储物流加工项目平房仓及烘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丰公司沿海粮食仓储物流加工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投资项目备案(大行审备[2020]9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鹤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平房仓及烘干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三龙镇龙南村二组

2.1.2建设规模:6座1万吨平房仓,1条1000吨每日循环式烘干线,2.73万吨筒仓及配套计量塔、控制室和卸粮棚,一站式服务中心,制氮机房,配电机房及一体化消防泵站,所属范围内道路、管道及基础,建筑面积16698.7㎡,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  约为1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248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7月25日,竣工日期:2022年3月30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6月1日以后(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的单项施工合同总金额不低于6400万元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的工业建筑施工(钢结构工程除外)业绩。

非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不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是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仅认可该业绩中的联合体牵头人,该业绩中的联合体成员不予认可。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可选)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1.5.其他要求:

3.1.5.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

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1.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任意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1.6.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1.5.4. 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06月14日至2021年06月18日18时前用CA锁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将导致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7月5日09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入围综合评估法ABCD,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11.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市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须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软件版造价文件的全套电子文件,用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11.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鹤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三龙镇创业大厦2楼240室   

邮    编:  224161   

联 系 人:  薛青    

电    话:  13851087190   

传    真: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 120 号江苏成套大厦 1808 室

邮    编:210009 

联 系 人:徐云飞、邱婧茹

电    话: 13951080552,17714039318 

传    真:025-83260221

电子邮箱:xuyf@j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