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准文件
《省亚洲城唯一指定官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苏海开发〔2017〕106号
二、评估机构
名称: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32030007
土地估价师:姓名 证书编号
王延龙 32020152
刘国强 32020368
三、评估目的
江苏苏糖副食品有限公司拟出租南京市和燕路275号之一的一套房地产,本次资产评估目的是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委评固定资产基准日市场租金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江苏苏糖副食品有限公司拟出租房地产涉及的南京市和燕路275号之一的一套房地产的租金,评估范围为江苏苏糖副食品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南京市和燕路275号之一537.26㎡房产及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具体评估范围以申报明细表为准)。
五、评估基准日
2018年3月30日。
六、评估方法
市场法。
七、评估结果
经采用市场法评估,江苏苏糖副食品有限公司拟出租房地产涉及的南京市和燕路275号之一的一套房地产在评估基准日2018年3月30日的租金为2,788,500.00元/年;大写:每年房地产租金贰佰柒拾捌万捌仟伍佰元。
本次评估的评估价值为含税价值。
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从2018年3月30日起至2019年3月29日的期限内有效。
八、其他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时间为:2018年5月2日至5月8日。对于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反映的问题,由金东台公司会同评估中介机构共同进行答疑和情况核实,并视情况由评估中介机构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联系人:倪昌祥 联系电话:13809005058
九、纪检监督联系人
联系人:汤 宁 联系电话:025-58066191
附件:
江苏苏糖副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