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准文件
《省亚洲城唯一指定官网关于省糖处置闲置依维柯货车的批复》(苏海开发复〔2016〕116号)
二、评估机构
名称: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32030007
资产估价师:姓名 证书编号
刘 旻 32140032
刘国强 32020368
三、评估目的
确定委评车辆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江苏省糖烟酒总公司拟资产处置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四、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委托方申报委托评估的车辆的市场价值。
五、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包括:车辆购置费(不含车辆过户费及上牌费等)。
委托方江苏省糖烟酒总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资料显示,“苏A202Z9自2015年4月后未进行技术等级评定,苏A763A2自2015年7月后未进行技术等级评定”,经评估人员向南京市公路运输管理处鼓楼管理所查询,委评车辆罚款合计4000元。
六、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8月31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评估方法
采用重置成本法。
八、评估结果
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委评的车辆在持续使用的假设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62,47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贰仟肆佰柒拾元)。
资产评估结果详见附件“固定资产-车辆评估明细表”。
以上评估结论是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成立的,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九、其他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7日。对于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反映的问题,由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会同评估中介机构共同进行答疑和情况核实,并视情况由评估中介机构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联系人:倪昌祥 联系电话:025-86636599
八、纪检监督联系人
联系人:汤宁 联系电话:025-58066191
江苏省糖烟酒总公司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