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佳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水华庭东区二期设计招标

发布时间:2012-09-10

  一、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室外综合管网施工图设计、智能监控设计,绿化景观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等全部设计内容,并提供施工期间的跟踪服务,需要时安排现场代表。

  二、发包方式

  邀请招标

  三、招标文件发放

  1、时间:2012年3月23日北京时间下午14:00-17:00

  2、地点:江苏佳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四、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材料

  经办人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20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专家评审费.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曹宏

  2、联系电话:0523-82323793

  3、地点:兴化市经济开发区纬二路江苏佳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

  第二章投标须知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兴化市兴业路1号,本次发包的内容主要包括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室外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室外综合管网施工图设计、智能监控设计,绿化景观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等)等全部设计内容,并提供施工期间的跟踪服务,需要时安排现场代表。

  2、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参加投标单位的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单位形式参加投标,杜绝个人行为。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单位必须明确该项目设计的总负责人、各分项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关注册执业资格)以及其他参与设计人员,并提供其职称、资历证明。

  5、对未中标单位,建设方不予说明理由。

  6、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均不得索回投标方案及有关资料,投标方案及有关资料的知识产权属于建设单位。

  7、投标担保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按规定提交人民币伍仟元的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无需密封)。

  (2)投标担保形式: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现金均可

  开户名称: 江苏佳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化分公司

  开户行:  中行兴化营业部

  帐 号: 552158206115

  (3)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开标前能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日内,将尽快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

  (5)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8、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在封套上写明:

  (1)    工程设计投标文件;

  (2)在2012年3月30日9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3 )投标人名称:

  9、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8条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应做标志区分。

  10、招标人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择优确定中标人:

  ①报价

  ②投标人的信誉和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验;

  ③拟从事本项目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④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技术建议

  ⑤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造价控制的措施

  ⑥后续服务

  11、开标时间:2012年3月30日上午9时正

  第三章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勘察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

  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业主或业主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

  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